一学子摇头叹道:“此言谬矣,朝廷之上,并非中兴明主之相,文武百官,也无杰出名将可用,若非要排资论辈,兵部荀尚书老朽昏聩,一心为自家谋。应凯歌应将军算是良将,只可惜人已七十有余,巍巍老迈之身,还要在边疆镇守。近日朝中已提拔他为四地巡抚,统领四地一切兵将调动,着力解决胡贼,冯贼,军财大权一体,呜呼!独木难支,大厦将倾!”
觉得承宣还不会那么快完蛋的士子反驳:“应将军为国效力四十余载,现在仍是老当益壮的时候,况且他已经为国培养了不少才俊良将,你还不知道吧!”
“哦?在下除了应凯歌,还真不知道他门下弟子有谁较为出名的,请说一二?”
奚存青附耳悄声道:“这个人是兵部的主簿,很是敬仰应将军。”
兵部主簿今日一身学士打扮,在座的没一个认出他来,他说了好些小将姓名,听者都是半信半疑的态度,见他说得那么信誓旦旦,慷慨激昂,仿佛朝廷依然有翻盘之力,再加上对对朝廷将士真实水平不了解,更不好当场驳人家面子,打哈哈笑着就过去了。兵部主簿一腔热血泼到了冷冰上,坐下来也没慷慨的神色了,一脸憋屈的忿忿。
其他文人很快转移分析起“胡贼”、“冯贼”来。大抵是因为帝都城中,天子脚下,承宣未倒,仍要将他们称呼为“贼寇”,各人凭着自己道听途说来的消息煞有介事的分析。
林德很关心他们对周明润那一支是怎么看的,左等右等,还在讨论胡氏最近出的一桩礼贤下士的美谈:有一高人假扮跛子拦在胡贼寇驾前,大呼冤枉,请胡贼寇为他做主,胡贼寇心善勒马,当即开庭审理,叫来证人嫌犯,搜罗一番证据推理出真相,还了高人清白。高人当场拜谢胡贼寇,表示愿做臣子为其效力,早就听说胡贼寇心思缜密,有明主圣君之相,故设局试探,见传闻不假,便心悦诚服,甘为臣子。
文人士子们讲起这故事,都是相视一笑:“一定是胡贼寇编的。”
不过编也能编得有模有样,故事性十足。古有明君千金买马骨,胡贼寇编故事散播,无异于说:有钱缺人速来。
只是士子们觉得胡贼寇的诚意似乎还不太够,自己也未能做好足够准备,此条道路还是先缓缓再说。
一番长谈,有些人觉得一直谈论颇费头脑,神思疲倦,呼二三友人起身去别的地方游逛去了,渐渐茶座上人少了一半,谈论的兴头也少了许多。林德左等右等等不到有关周明润的消息,不禁疑惑又失望:“难不成周部这么不得人心?”
“非不得人心,而是周部是第一个起事的,古往今来,第一个起事的凡夫俗子,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。”奚存青淡然地喝了口茶。
林德更加疑惑:“怎么这么说?”
奚存青当场给他搬出一摞又一摞的史书来,教他认史书末纪上不断句的艰涩词句,第一个起来的人往往不得善终,反而是从四分五裂大混乱时代最可能崛起未来新帝,凡熟读史书的都知晓此番奇特的道理,或者说“定律”。
“古往今来,没一个人第一起事的人能逃得过这条定律。”
林德瘪着嘴,越发觉得赵小路时运不济,选谁不好选他,心里就很不舒服,但现在木已成舟,硬着头皮也要尽力做些事情。
再者,他也不全信奚存青所言的定律,捧着史书片段读了读,觉得那些所谓头一个起事必败的定律是因为起事人自己的问题,可能是年少时缺少良好引导和教育,故起事后行为多莽撞直楞,思维简单粗暴,政治和驭人之术不是天才的话,没有两三年跌打滚爬的功夫玩不转的。
他啪的合上史书,有点心烦。
奚存青安抚他:“别烦恼了,咱们去看花吧。”
林德临走时还捞了桌上几个茶点方便在路上啃,一路闷闷不乐,直到被奚存青领着来到摆满鲜花盆景的群芳园,目睹百花鲜妍,心情不自觉好了些,手上的茶点也吃完了。
他看见往来风雅人士都在髻上或冠帽上簪了花,既招摇,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,有些纳闷地说:“他们怎么都簪了花?”
“来过几次,附庸风雅罢了。”奚存青停下脚步,“也想要簪花?”
林德有点别扭的说:“这时候哪里有鲜花?”
奚存青轻笑:“你转过去,闭上眼。”
他这么一说,林德就知道他必定是事先做了准备的,只是簪花一事,太过暧昧,只等他自己提出来,便顺水推舟。
他动作轻柔林德背转过身后,只感觉到发髻动了动,“好了。”再转过来,奚存青划了一方圆光镜:“看。”
奚存青准备的花是一朵粉白芍药,娇妍艳丽,别在髻边独是一番风情,林德看着有些羞,觉得这花着实大得艳丽得过了头。奚存青笑问:“你觉得还合心意么?”
“花太大了。”林德慢吞吞地说,“但是很漂亮。”
我很喜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