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好一会,日头西斜,桂子终于把收拾干净的小奴送来见奚存青。
奚存青目光跃过书落到小奴身上,人瘦弱,穿着窄袖上衣也显得有些空,五官秀气又立体,很是耐看,最惹眼的还是一对碧眼儿,明明人看着怯懦老实的,偏偏眼睛妖妖调调的,天生狐貍一般。
“过来。”
小奴走过来,人收拾干净了,神态也不似刚来时那么拘谨了,低着头眼睛怯怯地瞅着他,奚存青伸手擡起他下巴:“牙子说你识字,认得多少?”
“不多。”他嗓音意外地清亮。
“多大了?”
“虚岁十五了。”
“你是被拐的,还是被卖的?”
“卖的,卖了三银子。”
三银翻到十三银,好大一笔进账啊。奚存青脸抽了抽,觉得自己更是失心疯了:“还记不记得自己本名?”
“不记得了。”小奴摇头。
撒谎。自己卖了多少钱都清楚,怎么会不记得自己本名?
小奴眼睑垂下去,小声说:“请老爷给我赐个名吧。”
奚存青定定看着这个低眉顺眼的小奴,本以为是个空有其表的花瓶,此时倒显得有些机灵起来了,既然被父母亲手卖出,沦落贱籍,旧名如何确实不再重要,不如让心善的主子先行赐名,留个印象。
奚存青目光落到书上,随手翻了几页,思忖半晌说:“不如……就叫你得水吧。”
没有含义,不过随便摘了两字凑到一起。得水跪拜谢过,宛如得了什么天大的恩典。奚存青不自然地拿起书,吩咐他以后跟着三秋学奚家的规矩礼仪,日常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,吃食住用由桂子负责。
得水乖巧应是,三秋就领着他下去了。
奚存青身边只有两个侍女,三秋桂子,一向被大宅里的仆从认定是最有希望成为大少爷通房侍妾的,因此平时没少得讨好巴结,骤然大少爷亲从外边买了个小奴,还是胡人混血,奚母一听说此事,马上宣人把新奴带过来看看。一看之下心里直犯嘀咕,之前说了三番两次,儿子总是敷衍,今儿突然做主买了个姣童回来,貌相确实不赖,我见犹怜。莫非好大儿就是喜欢这一口?
如果儿子真的好南风……奚母想了下,只要心肝宝贝不玩闹得太过分,老老实实成家立业,传宗接代,多养一个姣童不算什么,等其年老色衰,也就过去了。
遂正色敛容,摆出当家主母的威严,好好言语敲打了一番得水,命他在府中谨慎行事乖巧听话,对他胡人血脉更多有鄙薄之意。
得水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,空洞的威胁在他看来不过是虚张声势。低头顺从地听着,听得耳朵起茧,膝盖发痛,奚母才放他回去。
之后的日子,跟着三秋学所谓的礼仪规矩,也就是事事奉主为尊那一套,时时刻刻小心伺候着,不得轻慢大意,不得言行无度,不可摇唇鼓舌,搬弄是非。若有犯,轻则挨鞭杖责,重了再卖到更低贱的娼伶优馆去,一辈子不得翻身。
三秋说这般话时,原以为得水会露出震怖的神色,再不济以他学礼仪规矩那聪明劲儿,也该对他说一句讨好卖乖的话,但得水平静地说:“知道了。”
三秋桂子是从小陪大少爷长大的,地位自然不同凡响。而得水又是大少爷亲自买回来的额奴隶,从他一进门起,桂子就对他视若大敌,三秋态度稍好些,也不过是与桂子比起来稍好些,若他表露出什么争宠的念头,两女人会立马联手下什么阴招都不一定。
争宠。非常好笑的概念,得水清楚,尽管自己再不乐意,再被三秋桂子视为敌人,本质上还是有不同的。三秋桂子日后嫁不了少爷,也可被主母的做主许给良家子,主家还得赏点银钱,能有安稳小家,生儿育女。而他是彻头彻尾的贱籍,难有婚配,再和少爷厮混,老来屎都不一定夹得住。
但少爷有他的卖身契,是掌控他命运的人。他想改变命运,必须接近少爷,小心翼翼地讨好,直到他肯把卖身契给他,帮他脱籍,重回清白庶身。
只有少爷值得他讨好敬重,别的都不重要。
但他仍在三秋底下“学规矩”,桂子也对他不假辞色,吃穿用度颇为苛刻,看得他紧紧的。大少爷平时又不总在大宅里待着,时常出去游学,一月下来难得见着几面,总是这样,得水几乎疑心他已经把自己遗忘了。
这可不行。得水咬牙,真要把他忘了,一切脱籍清白的奢望便无从谈起。
但早晚有三秋桂子时刻看着,他实在不好参合,只有奚存青打算去与同学结伴游玩时才不带着两个贴身侍女,得水觉得,唯一的机会或许只有这个。